从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八二宪法,再到不久前刚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我国的宪法始终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始终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步提供根本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修改宪法提出了迫切要求。这次宪法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宪法修正案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在党内外,在全国上下形成广泛共识,获得高度认同。
在这次宪法修改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分两步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等等。
宪法的这些修改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及时确认了党和人民创造的来之不易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有利于以宪法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翻开新修订的宪法,我们可以看到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立下来的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看到未来中国的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动力、战略步骤、政治保证。这次修宪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必然为中国未来的发展进步注入强劲的法治动力,推动中国号巨轮在法治的护航下扬帆远航,驶向光明的未来。